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精神,為保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依法履行職責使命,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以下簡稱專用號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用號牌的核發范圍和管理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中符合執行和保障應急救援任務規定的懸掛專用號牌,主要包括滅火消防車、舉高消防車、專勤消防車、戰勤保障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應急救援指揮車、救援運輸車、消防宣傳車、火場勘查車等。應急部為專用號牌及配套行駛證件的核發主管單位。駕駛懸掛專用號牌車輛的人員須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
二、專用號牌要素和車輛外觀
專用號牌分為汽車號牌和摩托車號牌兩種。汽車號牌每副兩只,分別懸掛在車輛前后部;摩托車號牌為單只,懸掛在車輛后部。專用號牌為白底黑字,配以紅色漢字“應急”,其中:汽車號牌字符共8位,依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所屬救援隊伍代號、四位序號和漢字“應急”;摩托車號牌字符共7位,依次為漢字“應急”、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三位序號和所屬救援隊伍代號。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外觀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標識涂裝,車身前面涂裝“救援RESCUE”字樣,車身側面涂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徽標、“消防”字樣和所屬單位名稱、車輛編號,車頂涂裝車輛編號,車身兩側及車輛尾部涂裝裝飾條。
三、懸掛專用號牌車輛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非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自覺維護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對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及其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并實行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抄告制度。
四、懸掛專用號牌車輛的政策保障
對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免收車輛通行費和停車費。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專用號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掛當年車船稅,此后按有關規定執行。應急部負責制定懸掛專用號牌機動車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辦法。懸掛專用號牌消防救援車輛的環保政策平移不變。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專用號牌工作意義重大、使命光榮。應急部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專用號牌相關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加強溝通銜接,做好宣傳解讀,確保工作平穩順利有序開展。
附件: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式樣和車輛涂裝樣圖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式樣和車輛涂裝樣圖
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分為汽車號牌和摩托車號牌兩種,汽車號牌每副兩只,分別懸掛在車輛前后部;摩托車號牌為單只,懸掛在車輛后部。
一、號牌編碼規則
(一)汽車號牌。字符共8位,依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所屬救援隊伍代號、四位序號和漢字“應急”組成。其中,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應急部的專用號牌不用英文字母,以與地方的專用號牌區別,如“京·12345應急”表示車輛歸屬應急部,“京·X2345應急”表示車輛歸屬北京市應急管理部門。
圖1 汽車號牌編碼規則
(二)摩托車號牌。字符共7位,依次為漢字“應急”、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三位序號和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組成。其中,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
圖2 摩托車號牌編碼規則
二、號牌規格尺寸
汽車號牌規格為480毫米×140毫米,摩托車號牌規格為220毫米×140毫米。
(一)汽車號牌。
圖3 汽車號牌尺寸(單位:毫米)
(二)摩托車號牌。
圖4 摩托車號牌尺寸(單位:毫米)
三、前后號牌式樣對比
汽車號牌分為前牌和后牌,前牌的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為紅色,后牌的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為黑色。摩托車號牌為單只號牌,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為黑色。
(一)汽車前后號牌式樣對比。
圖5 汽車前號牌圖 6 汽車后號牌
(二)摩托車號牌。
圖7 摩托車后部單只號牌
保障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高效履行職責
——應急管理部負責人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答記者問
葉昊鳴、王錦萱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就《通知》相關內容,應急管理部負責人11日回答了新華社記者提問。
問:設計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主要目的和考慮是什么?
答:設計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是為了保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依法高效履行職責任務。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設計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是這支隊伍特殊工作性質的需要,有利于提高隊伍快速反應能力,有利于隊伍依法高效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有利于提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對此也有明確要求。更換專用車輛號牌,也是跨軍地改革的一項具體任務。同時,應急救援車輛懸掛專用號牌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問:懸掛使用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政策和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主要政策依據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該方案明確消防隊伍改革平移部隊現有政策。關于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明確,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等也有相應條款可以參照。下一步,有關部門還將按程序組織對有關法律法規作相應調整。
問: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要素和車輛外觀標識體現了什么樣的設計理念?
答: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為白底黑字,配以紅色漢字“應急”,分為汽車號牌和摩托車號牌兩種。汽車號牌每副兩只,分別懸掛在車輛前后部;摩托車號牌為單只,懸掛在車輛后部。汽車號牌字符共8位,依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所屬救援隊伍代號、四位序號和漢字“應急”組成。摩托車號牌字符共7位,依次由漢字“應急”、省(自治區、直轄市)漢字簡稱、三位序號、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組成。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外觀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標識涂裝,車身前面涂裝“救援RESCUE”字樣,車身側面涂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徽標、“消防”字樣、所屬單位名稱和車輛編號,車頂涂裝車輛編號,車身兩側及車輛尾部涂裝裝飾條。專用號牌要素和車輛外觀標識的設計,結合應急救援實際,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體現了“專用、醒目、新穎”的設計理念,便于規范管理和指揮調度,便于遂行任務時警示其他車輛和行人按規定主動避讓。
問:今后哪些車輛可以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
答:主要包括滅火消防車、舉高消防車、專勤消防車、戰勤保障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應急救援指揮車、救援運輸車、消防宣傳車、火場勘查車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是為了執行和保障應急救援任務需要,只有執行和保障應急救援任務的車輛才能懸掛專用號牌。
問: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享有哪些優先權利和特殊保障政策?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此次《通知》,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同時,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免收車輛通行費、停車費等費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專用號牌,仍然執行原有相關環保政策。懸掛專用號牌機動車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辦法由應急管理部制定。
問: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核發管理有什么樣的規定?
答:《通知》明確,應急管理部為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及配套行駛證件的核發主管單位,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標識涂裝。按照嚴格規范的要求,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核發管理規定,對專用號牌的申請、審核、發放、使用、回收進行全過程嚴格管控。為提升專用號牌的管理水平,我們正在會同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門研發專門的管理系統。同時,我們將切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實施專用號牌發放使用的監督,確保這方面工作依法依規、規范有序。
問:如何確保《通知》部署要求落實,使懸掛新的號牌的消防救援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能避免發生諸如個別收費站不讓順利通行等問題?
答:這也是我們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通知》明確,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免收車輛通行費。為了避免此類問題發生,我們會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加強工作銜接配合,推動《通知》相關政策要求落實到位。同時,加強社會宣傳和政策解讀,讓社會各方面和廣大群眾熟知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相關情況及政策權利,爭取廣泛支持配合。
問:應急救援專用號牌何時正式懸掛使用?
答:《通知》已經下發,但專用號牌的制作、核發、運輸等還需一定的時間,按照工作計劃,年底前后將完成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換發懸掛專用號牌工作。